时间:2023/5/1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朝通讯员任文豪

以客户违约为由,明抢暗偷对车辆非法扣押,尔后向客户索要高额的违约金和拖车费,有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3月26日,濮阳清丰县公安局在全市率先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决23人。

据介绍,3月26日,清丰县公安局在全市率先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决2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又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6人,这是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判决涉黑案件。

据清丰县公安局有关人士说,年11月份,清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在侦办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条涉黑线索。河南濮鑫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巧立名目、制造各种借口以客户违约为由,明抢暗偷对车辆非法扣押,尔后向客户索要高额的违约金和拖车费,有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团伙。对此,濮阳市及清丰县政法委和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清丰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成立“1.04”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全力开展专案攻坚,查清了犯罪组织架构和涉案人员情况。

为尽快抓捕归案,年2月份以来,在濮阳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清丰县公安局制定周密的抓捕方案,组织警力多次实施抓捕,先后成功抓获涉案人员23名,扣押涉案车辆30辆。该犯罪组织涉案人员、作案手段、经济来源、社会危害性等特征,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人。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清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年3月12日至14日,清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3月26日,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安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22名被告人十五年至一年又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来源:大河客户端实习编辑: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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