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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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清丰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实践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6月6日,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正一行到马庄桥人民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赵永正院长一行通过开展座谈方式,重点听取了马庄桥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了马庄桥人民法庭年审判质效、案件调解、参与诉源治理等情况,并与法庭干警进行了亲切交谈,征求其在队伍管理、业务提升、法院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仔细询问了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给予了指导性意见。

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赵永正院长强调:

01

坚持全面统筹,形成创新工作合力。

紧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认真研读创建方案,细化创建措施,形成完整工作思路,把控时间节点,加强与法庭之间的沟通,发挥各自优势,坚持无缝隙对接,全面加强督查,形成创建合力。

02

坚持强基导向,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要求,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和装备建设,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优质司法服务。

03

坚持诉源治理,延伸司法为民触角。

找准诉源治理工作切入点,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与县综治中心、县妇联、各乡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加强衔接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04

坚持实干笃行,展现人民法庭形象。

稳扎稳打、扎扎实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各项举措,以具体创建任务指导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创新理论,以创建工作作为锤炼队伍、展现形象、带动全院工作的抓手,实实在在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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