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税发号)精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职能已经划转税务部门,根据上级通知,本社保年度内(年7月至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将从今年7月11日起征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从7月1日开始,我市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进行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最低.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月元或元,从年7月1日起执行至年6月30日。 二、缴费渠道: 1.银行缴费: (1)市区缴费人:可以至淮海农商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营业部的市区网点缴费。 (2)贾汪缴费人:可以至彭城农商行、建行、工行的贾汪网点缴费。 (3)铜山缴费人:可以至农商行、建行、工行、农行的铜山网点缴费。 (4)丰县缴费人:可以至农商行、建行、工行、农行的丰县网点缴费。 (5)沛县缴费人:可以至农商行、建行、工行、农行的沛县网点缴费。 (6)睢宁缴费人:可以至农商行、建行、工行、农行的睢宁网点缴费。 (7)新沂缴费人:可以至农商行、工行、农行营业部的新沂网点缴费。 (8)邳州缴费人:可以至农商行、建行、工行、农行营业部的邳州网点缴费。 2.“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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