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重点场所“场所码”申领及使用、查验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年7月25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绿城超市西关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商务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二:年7月26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绿城超市世外桃源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商务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三:年7月27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朝阳路红旗鞋业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四:年7月27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朝阳路环球通讯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五:年7月27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亿洲百合春天婚礼酒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六:年7月27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稻万家亿洲餐饮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七:年7月27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益禾堂亿洲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八:年7月28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朝阳路大丰服饰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九:年7月28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金桥商业街人本帆布鞋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清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7月28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国多地出现本土疫情,我省先后报告多例阳性感染者,感染源头尚不明确,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各类场所“场所码”扫码、测温、消毒消杀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年4月3日,台前县城关镇工作人员在对前往周口市的人员进行疫情流调时,台前县城关镇前三里村村民陈某某不配合流调工作。4月7日,台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陈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处以拘留六日。

案例二:年3月25日,台前县夹河乡前夹河村村民王某某驾驶一辆铲车到楚庄疫情卡点,将卡点土堆用铲车推开,放行一辆高栏车,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4月1日,台前县公安局夹河派出所对王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处以罚款二百元。

案例三:台前县打渔陈镇岳鲁村村民岳某某外出返回该村时,没有落实提前三天报备制度,其行为违反《台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要求。年5月7日,台前县公安局打渔陈派出所对岳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处以罚款二百元。

案例四:台前县某美发店因店员体温情况未登记记录、每日消毒记录缺失或不全、无顾客登记记录、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年7月18日,台前县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使用场所的临时措施,现场加贴封条,待整改到位后恢复经营。

案例五:台前县某美容店对进店人员未落实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年7月19日,台前县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使用场所的临时措施,现场加贴封条,待整改到位后恢复经营。

案例六:台前县某理发店长期未落实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年7月20日,台前县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使用场所的临时措施,现场加贴封条,待整改到位后恢复经营。

案例七:台前县某减肥店长期未落实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年7月22日,台前县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使用场所的临时措施,现场加贴封条,待整改到位后恢复经营。

案例八:台前县打渔陈镇某熟食店对进店消费顾客未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戴口罩、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了《台前县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规范》。年4月1日,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关门三天,并督促整改。

案例九:台前县后方乡某家常菜馆对进店消费顾客未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戴口罩、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了《台前县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规范》。年5月14日,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请各类公共场所和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台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7月28日

来源:濮阳示范区、清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清丰发布、台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台前融媒

原标题:《最新!濮阳通报多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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